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集体补助在甲村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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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09 10:02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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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鄞州在云龙镇甲村试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甲村现有常住人口3700余人,现已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但前几年,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中,27名村民选择低档次缴费。 2024年1月1日起,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统一调整为8档,分别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为鼓励提档升级,在政府补贴上的基础上,甲村设定梯度集体补助标准,根据缴费档次,分别给予每年100元、300元、500元的补助。 “据测算,村民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村里需要投入1万余元,资金由爱心企业资助。届时,这次提档并享受集体补助的村民,预计每月能多领几十元到几百元养老金。”甲村党委书记朱军豪说。 村民楼娇娜说,她的母亲鲁雪亚前几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缴费300元,这次换档后,提升到7000元。这样,每年村集体补助500元,政府补贴700元,她到60岁时,每个月能多领养老金216元。 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吴姝姝表示,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鄞州逐步提高参保人员的缴费档次和享受待遇。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多渠道筹资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员给予补助,可增加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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