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23 08: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印刷2250吨彩盒和说明书及标签纸生产线技改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谷北路155弄88号

宁波好丽雅印务有限公司

宁波好丽雅印务有限公司原为贸易型企业,租赁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谷北路155弄88号宁波市鄞州东方水箱厂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建筑面积3820.34平方米,企业投资400万元,实施“年印刷2250吨彩盒和说明书及标签纸生产线技改项目”,主要内容为年产2000万个彩盒、1000万本说明书、5亿张标签纸。

项目建成后,将严格按照环评中的要求落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4至2024年09月29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09-23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