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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18 17: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宁波市交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号:[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交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局、市能源局宁波海事局、宁波市邮政管理局  、市机场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

2.宁波市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宁波市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部署和省交通强省办《浙江省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助推行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重点围绕运输装备低碳化、交通工程工业化、港口设备绿色化、示范项目智慧化、技术标准规范化等五个方面推进实施,全面提升行业高端化、数智化、绿色化水平,为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市交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5%以上,基本形成技术应用领先、创新成果集聚、运行安全可靠、场景特色突出的交通设施设备体系,总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重点领域实现国际先行。

——全域低碳建设高效推进。加快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占比提升至20%。主城区公交车新能源化比例保持100%,力争全市公交车新能源化比例达到100%(应急保障及特殊线路除外),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占比90%以上。营运交通工具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8%以上。沿海五类专业化泊位岸电覆盖率达到100%。

——数字化赋能不断升级。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数字化、网联化,提升交通运输智慧发展水平,促进交通基础设施智慧扩容、融合创新、安全增效,力争示范通道通行效率提高20%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效率提升30%以上。

——交通产业转型提质增效。加快现代智能交通工程装备推广应用,促进交通工程工业化转型发展,培育交通工程建设新质生产力,新建智能梁场生产线20条。推进城市货运集约化、网络化转型和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市场化运作物流服务平台。

——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加快织密市域交通网络,轨道交通6、7、8号线建成投运,宁波至象山、慈溪市域(郊)铁路建设全面提速,新增更新农村公交100辆,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95%,3个“ 1小时交通圈”人口覆盖率升至96%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运输装备低碳化

1.加快新能源重型货车应用。协同打造甬金新能源重型货车运行线路,加大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力度,鼓励企业在新增或购置运输车辆时,采用纯电动重卡、氢能货车等车型。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自有场地等建设充换电设施、氢能加注站等,保障新能源货车高效运行和能源补给。探索在固定运输线路、港区内外等场景率先应用新能源重型货车,到2027年,新增新能源重型货车80辆,实现甬金新能源重型货车线路常态化运营。

2.加快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更新。持续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鼓励国四营运柴油货车企业提前淘汰更新,2024年淘汰国四营运柴油货车9000辆以上,到2027年,基本淘汰国四营运柴油货车,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占比提升至20%以上。

3.加快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更新。按照“分类分步、兼顾绿色和安全”原则,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替代。积极推广小型化、定制化城市公交车辆,鼓励各地推动老旧城市公交车更新,在确保安全适用情况下,分步更新电动公交。试点应用智能网联公交车,建立智能网联公交车运营管理机制。到2027年,实现1600辆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替代,其中客货邮适配车型不少于10辆,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保持100%。

4.推动出租车新能源化和驾培车辆更新。统筹使用好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专项补助资金,出台新能源出租车推广鼓励政策,加快引导和鼓励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鼓励淘汰国四排放标准及以下教练车,引导企业购置机器人教练车及新能源教练车。到2027年,新增更新新能源巡游出租车1700辆以上,新增更新新能源网约车10000辆以上,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占比达90%以上。国六排放标准驾培教练车占比80%以上,新增更新机器人智能教学教练车及新能源教练车540辆。

5.推进邮政快递设施设备更新。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加快绿色低碳创新技术和智能设备应用。推动寄递企业因地制宜开展邮件快件处理中心智能化分拣设备、安检设备更新改造工作。积极推动寄递企业淘汰更新一批运输和末端配送车辆。鼓励相关企业开展新能源快递无人配送智能调度、全方位监控及云管理等技术研发。到2027年,新增更新智能化分拣设备5套、智能安检设备10套、干线货运车辆50辆、配送车辆150台,其中新能源配送车辆占比达80%以上;更新改造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1000台,建成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520个,基本实现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全覆盖。

6.加快推进货运配送车辆绿色化。按规定落实新能源车辆购置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新能源配送车辆购车绿色信贷优惠、车辆限行减免等政策。引导商贸、物流、邮政快递等企业加大新能源车辆投入比例,鼓励新能源车辆制造厂商参与城市配送车辆运营。到2027年,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营运车辆数量不少于示范初期新能源配送车辆保有量的40%。

7.提升绿色机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实施终端用能设备及控制系统数智化升级改造,提升机场建筑高效低碳运行水平,合理布局建设机场内部车辆设备充电设施,有序推动机场跑滑系统改造升级。到2027年,新增更新民航客梯车、旅客摆渡车、牵引车、食品车等特种车辆25辆。

8.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更新。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加快推进地铁6、7、8号线和宁波至慈溪、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多制式轨道交通,根据城市地铁、市域郊铁路结合线路客流实际,完善线路班次,鼓励新增车辆采用智慧节能车辆类型,加快推进老旧车辆设施改造,增强乘客出行体验。到2027年,新增更新城市轨道机车134列。

(二)交通工程工业化

9.推进交通工程工业化发展。依托“1115”工程,培育一批具备先进工程装备和生产技术的大型部品构件(设备)工业化生产企业,实现交通项目部品构件自动化、节能化生产。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鼓励大型部品构件工业化生产企业逐步建立集中式管理和分布式生产相融合的智慧化平台。到2027年,新建智能梁场生产线20条。

10.推进交通工程机械更新。着力提升工程机械设备、车辆安全性能,大力推动老旧挖泥船、机械设备、车辆更新迭代和智能改造,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隧道智能建造试点。推动大型机械设备、工程车辆加装倒车影像、语音报警、红外感应报警等智能安全防护装置和监控系统。到2027年,新增更新换代工程机械装备150台(套),工程机械设备、车辆智能安全防护和监控系统安装率达80%以上。

11.加快公路应急专业化设备配置更新。不断升级公路安全应急设备,市级应急保障基地重点配备综合除雪破冰车、扫雪吹雪车、应急排水车等大型专业应急抢险设备和无人机、单兵通讯装备等高精尖设备,县级基地重点配备中小型专业应急抢险设备。加快推进山区海岛县小型应急设备配置,进一步提升抢险应急、灾害处置机械化保障水平。开展公路重点桥隧动态安全监测系统建设,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增强行业安全监管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27年,增配公路应急抢险设备、高精尖设备47台(套)。

(三)示范项目智慧化

12.构建货运配送服务平台。以创建绿色货运示范城市为契机,搭建货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市场主体和配送车辆的全链条管理和服务。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建立上下游联通的城市配送信息平台,鼓励物流企业搭建供应链协同管理平台。到2027年,建成绿色货运平台、网络货运服务平台等2个重点服务平台。

13.加快重点区域公路路网数字化改造。重点实施杭州湾跨海大桥南连接线、绕城东、绕城西智慧化改造以及数字治超等项目,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和监测设备、数据服务设备、发布设备等改造升级,积极应用北斗系统等新型技术,推进服务区“区路车”协同服务、隧道路段智慧化运行管控和应急车道动态开放等场景配套设备更新,全面提升重点区域路网运行服务能力和监测管理水平。到2027年,完成公路路网数字化改造150公里以上,实现区域路网通行能力扩容10%、效率提高20%。

14.拓展补链强链示范区服务网络。推广应用专业化多式联运设备和跨方式快速换装转运的装卸、分拣设施及标准化载运单元。结合数字化改革打造“数智”港口,整合跨境电商信息化资源,加快实现国际物流“一次信息查询、一键快捷订舱、一系统多式联运、一张图态势分析”高效服务。到2027年,完成港口物流数字服务电商“易港通”平台建设。

(四)港口设备绿色化

15.推进港口智能化低碳化升级。以自动化、数字化、自主化为主要方向,持续推进智能化码头建设,在梅山打造自动生产作业集群化示范港区,有序推进大型设备远控自动化,进一步提升自动生产作业集群化运行效率,加快推进港区风、光、储、氢等能源设施建设,逐步提升港区清洁能源应用比例。到2027年,新建风机5台、光伏设施100MWp、加氢站1座。

16.推进港区港作机械更新。推进龙门吊、港区集卡、流机设备等港作机械设备更新换代,推广应用新能源集卡和流动机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动力集卡与传统柴油动力流动机械,鼓励新增港区集卡优先采用新能源动力。加快提升大型机械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通过技术改造和报废更新等措施,加快提升港口作业大型机械清洁化比例。到2027年,新增更新港作机械设备35套,港区新能源集卡达到400辆以上,港区大型作业机械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达到95%以上,沿海五类专业化泊位岸电覆盖率达到100%。

17.推动新能源运输船舶应用。积极探索纯电在货运船舶的应用,推动配套设施布局及建设,满足新能源货运船舶充换电需求,鼓励探索新能源货运船舶发展的激励措施。鼓励客渡运船舶更新。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按期退出航运市场,鼓励老旧船舶提前淘汰。到2027年,投入运行2艘新能源货运船舶。

18.提升港口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升级水路安全应急设备,积极推动大马力拖轮、多功能救助船舶、应急清污设备等水上应急装备更新,鼓励提前更新临近使用年限的装备和物资,推进无人机等新设备、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在水上应急救援领域的应用。

(五)技术标准规范化

19.加快交通设备技术标准升级。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交通领域先进成熟技术及时转化为标准,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提升运输装备、基础设施、工程机械等交通设备智慧绿色安全发展水平。

20.积极推动交通装备首台套研发。围绕智慧交通、现代航运服务、低空经济、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推动集群试点范围内优势产业设备提能升级,形成产业集聚效应。选取重点交通应用场景,鼓励推广应用首台(套)装备产品,形成一批交通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优秀案例和场景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落实。市交通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交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落实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考核,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加强跟踪评估,重大问题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政策引导。积极争取各级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支持,统筹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加大设备更新资金投入,逐步完善政策体系,建立资金分配与工作绩效、更新规模等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出台路权优先、行业准入、要素倾斜等非资金引导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

(三)强化供需对接。加强部门衔接,强化项目推进指导和帮扶,加大“供给端、需求端、金融端”沟通对接力度,引导交通装备制造企业生产适应行业发展的高性价比产品,开展集中洽谈采购对接等。全面做好政策解读,运用多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开展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宣传引导,积极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鼓励各相关企业主动参与,支持相关特色工作申报试点示范,形成多层次多方面的典型案例,为交通领域设备大规模设备更新提供宁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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