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务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9-18 17: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宁波市商务局 字号:[ 大 中 小 ]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商务局 中共宁波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公安局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宁波监管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市级有关单位 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宁波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宁波监管局 附件2 宁波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和浙江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27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电、家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结合宁波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坚持市区统筹、两级联动,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以提高标准、智能绿色为导向,以打通堵点、畅通循环为重点,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着力推动全市消费扩容提质,有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工作目标: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力争2024年,实现新能源汽车销售12万辆;报废汽车回收量超7万辆;家电销售额增长6%,废旧家电回收量增长8%;淘汰更新电动自行车7.5万辆,新增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4个。 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15万辆,渗透率达50%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9万辆以上,二手车交易量23万辆以上,家电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2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累计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40个。 二、开展汽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按照国家标准给予消费者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研究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用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系统,做好资金申领、审核、监管等工作。鼓励区(县、市)出台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报废个人名下指定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在宁波市内购置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或列入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补贴。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汽车(电动自行车)生产、经销企业参加车博会、嘉年华等促销活动,提供购车优惠让利,各区(县、市)提供场地保障、秩序维护、广告位使用等便利化举措。鼓励报废非标等老旧电动自行车,支持消费者报废后购买全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二)降低车辆购置成本。落实《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相关要求,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优化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引导银行、保险叠加推出组合优惠产品助力汽车“以旧换新”消费。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加强与新能源汽车厂商合作,运用融资租赁工具促进新能源商用车和乘用车推广。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落实电价支持政策,推进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支持开展充换电设施和充电桩等的融资租赁服务,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环境。持续深化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推动老旧新能源公交车更新换代。(市发改委、市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宁波监管局、人行宁波市分行、市交通局) (三)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网络。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加大补贴力度。统筹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合理布局报废机动车回收网点。鼓励企业利用数字化平台开展网上回收、上门取车、免费拖车、注销登记等便利化服务,提倡“差异化收车,一车一价”,推广精细化拆解,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规范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拆解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环保风险。(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交易。持续落实好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便利化措施,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为二手车交易、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二手车置换、厂家认证等业务,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引导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优化监管流程,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提升独立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运营质效。(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三、开展家电以旧换新 (一)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依托我市特色产业优势,鼓励企业开发一批安全、智能、绿色的家电产品。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换新专项行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各区(县、市)加大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支持力度,扩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达到一级能效且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家电予以补贴,可按照成交价格的10%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市级财政结合补贴发放情况、财力状况、社零拉动等因素对区(县、市)予以奖励。策划举办家电惠民活动,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二)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畅通废家电回收处理全链条。进一步合理布局回收网点、乡镇(街道)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方便居民查询回收渠道。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临时存放场所,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两网融合”。(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三)提升便民化服务能力。鼓励各类家电企业以消费品以旧换新为契机,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等服务网点,扩大交易规模。积极推进服务网络下沉乡镇、农村、社区,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鼓励平台企业综合运用手机APP、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发挥配送渠道优势,提供家电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开展无理由退换货。(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推动家装厨卫换新消费 (一)支持重点领域装修换新。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积极引导老旧住宅家装、职工宿舍翻新、商业楼宇改造、公租房修缮、嵌入式公共服务、片区整治等更新改造项目中进行厨房、卫生间装修改造。积极引导企业针对“厨卫换新”提供菜单式套餐,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切实提升居住品质。结合各地“厨卫换新”推进情况、建筑工业化完成情况、财力情况等,自2025年起结合现有资金渠道对区(县、市)予以适当支持。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二)推广智能家居新型消费品。积极培育智能家电、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新型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对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支持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智能家装产品。(市商务局) (三)打造家装消费新模式。鼓励家装行业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将家装样板间推广情况作为评选智慧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重要评价指标。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大力发展绿色家装,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深入推进装配化装修试点,认定一批装配化装修试点企业、试点项目和综合服务商,推进数字家庭建设国家试点。(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四)提升家装消费便利化水平。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店”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城市、小区提供便利。支持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收旧”“送新”服务,创新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模式,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消费的金融产品,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和合理的还款期限,优化审批流程。(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宁波监管局、人行宁波市分行)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市级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落实,市商务局会同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人行宁波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宁波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市级各相关部门) (二)强化各类要素保障。建立完善政策体系,分类制定实施细则,完善配套政策,形成我市“1+N”政策体系,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优化金融政策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加大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二手交易市场项目等用地支持力度,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市级各相关部门) (三)统筹安排促进活动。统筹2024双促双旺再提升活动安排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谋划开展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焕新”等系列消费活动,持续打响宁波消费品牌。推动产供销、上下游、政银企、线上下协同联动,开展联合让利促销活动,形成政策组合包,激发市场活力,引导行业有序竞争。(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人行宁波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宁波监管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推介。全面做好政策解读,积极优化创新宣传辅导方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利用媒体宣传渠道,加强工作成效宣传和消费舆论引导,营造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市级各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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