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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波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18 17: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宁波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

2024年5月30日

宁波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及省、市有关政策文件部署,积极推动新一轮标准更新升级,强化标准落地实施,更好支撑宁波开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改革,坚持标准牵引、有序提升、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原则,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等领域先进标准制修订,完善地方标准化体系,着力强化标准实施应用、监督检查和改进提升,协同配套政策,充分释放各领域标准化效能,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

到2024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项以上,制定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15项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32个以上、标准“领跑者”产品50个以上,新增、标准创新型企业170家以上、绿色产品及双碳认证企业10家以上。

到2027年,重点领域标准落地实施取得明显见效。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30项以上,制定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50项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150个以上、标准“领跑者”产品100个以上,新增、标准创新型企业250家以上、绿色产品及双碳认证企业40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完善数字、低碳技术标准。完善数字经济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城市大脑、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企业数字化转型等标准及开展相关试点项目,支撑政府、企业数智化改造。鼓励制定绿色低碳城市空间和交通体系、海洋农林碳汇,以及碳普惠数字化应用标准。探索制定铝合金压铸、港口企业碳排放核查等重点产品、重点领域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并推荐条件成熟的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申报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为产业低碳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参与能耗、排放标准升级。结合地方产业实际,支持参与石化、储能、光伏等重点行业能耗国家标准和锅炉、电力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国家标准制修订。鼓励制定石化等重点行业及农用机械等重点领域大型设备运维等地方标准。(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回收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支持参与再生铜、再生塑料、绿色制造、风力发电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以及再制造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推进垃圾分类利用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实施。鼓励参与二手商品交易、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规范等标准制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动汽车标准升级。支持参与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等国家标准的制修订。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推进制定负压救护车、乘用车用制动开关、汽车用中央控制器、汽车电动遮阳帘总成等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浙江制造”标准,促进技术与标准融合迭代,提升汽车安全等级和舒适性,营造有利于汽车发展的消费环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家电产品标准提升。支持参与家电产品质量安全、节能规范等国家标准制修订,鼓励研制人工智能、人机交互、数实融合、纳米材料、绿色设计等新技术新材料与传统家电的融合应用的相关标准。探索家电领域的标准化和模块化生产模式,充分发挥在甬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在高端厨电、智能冷暖、电工照明等家电消费品领域打造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产品。(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家装消费品标准引领。支持参与家具结构安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安全类标准制修订。加强儿童家具安全、家居阻燃性能、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监督落实。加强厨卫五金、家装建材等绿色产品认证,推动智能家居安装、维护等地方标准制定。(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新兴消费服务类标准支撑。鼓励参与增强现实等新一代视听产品、民用无人机等低空经济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制修订。支持制定绿色直播间规范、直播带货等新兴领域和共享经济服务类地方标准,推动传统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研制文旅休闲服务等文旅地方标准,提升消费体验,激发人民群众消费热情。(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增强百姓日常生活服务标准供给。推动居家适老化、适残化改造等地方标准制定,鼓励公共空间、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标准制定,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加强道路绿化、城市容貌、公用设施等市政领域地方标准制定,着力优化城市安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标准国际化跃升。持续加强中东欧标准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探索建设国际标准专家站,积极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鼓励有能力的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进一步畅通标准国际化渠道,以标准“走出去”助力技术、产品、服务“走出去”,形成宁波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新优势。(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试点创新和研发攻关。充分发挥标准化试点示范标杆效应,开展一批标准提升、标准稳链、标准国际化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针对重大科技研发和“卡脖子”技术攻关,同步推动技术攻关、标准研制、产业推广,形成标准创新宁波经验和标志性成果。(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夯实企业标准化工作基础。推进企业标准筑基工程,强化标准强企增值服务。深化企业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加大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监督抽查力度,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鼓励企业建立完善标准化人才梯度培育和引进使用机制,宣传推广企业标准化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浙江制造”品牌培育,梯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和行业领军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标准宣贯培训指导。针对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职责,加强本行业本领域标准的宣贯培训,组织专家上门对重点企业开展标准技术服务、政策解读、宣贯培训等“点对点”服务,督促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筑牢安全生产标准底线。加强涉及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强制性标准落实,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风险行业安全标准实施的监管,落实对火灾探测报警、灭火设备等消防设施标准的应用,实现“当强则强、应强尽强”。根据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排放标准。开展石化、钢铁、火电等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和能效领跑者行动,实现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对标全覆盖。推动制修订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维护等地方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能源、环保、交通、农机等重点领域不达标高耗能设备。严格落实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重点消费品领域标准实施应用。积极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开展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企业执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要求。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执行标准、不公开标准、低于强制性标准指标等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发力,严格执行能耗、能效、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围绕贯彻“两新”部署,组织开展小家电、电动自行车、儿童服装重点消费品等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闭环。(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联席会议框架下,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标准提升专项行动。发改、经信、科技、教育、商务、住建、文旅、生态环保、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强化本行业、本领域的标准制定、宣贯、实施和监督,切实推动标准落地见效。(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保障。推动标准化工作与制造强市、科技强市、质量强市等战略协同发展,强化政策的协同实施与正向激励,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加大对制定、实施标准的支持力度。强化标准化和科技创新融合,推动标准纳入市级科技计划的支持方向,将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显著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标准作为科技成果,纳入宁波市本级科学技术奖励评奖范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落实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特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标准在淘汰落后产能、保障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按照“谁需要,谁提出”“谁组织起草,谁推广实施”的原则,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宣贯推广实施责任,加强对标准提升行动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造知标准、用标准、制标准的浓厚氛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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