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鄞州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系列研究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推进新型工业化文件精神,为做好“十五五”时期鄞州全面实施新型工业化“521”工程,加快构建“强二优三”现代产业体系,助推鄞州率先成为宁波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的标杆区、浙江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先行区的相关研究规划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一家“十五五”鄞州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系列研究项目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等 | 项目预算 |
1 | “十五五”鄞州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系列研究项目 | 1 | 本次系列研究项目包括《“十五五”鄞州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思路举措研究》《鄞州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鄞州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及《鄞州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具体内容及主要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 总费用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不含),本项目报价为响应报价,高于上述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采购需求
1.服务对象: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主要内容:
(1)《“十五五”鄞州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思路举措研究》。强调研究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聚焦鄞州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现状研判,全面总结特色优势和关键问题。从经济总量、行政面积、人口规模、区位特征等维度,选取杭州余杭区/滨江区、广州黄埔区/海珠区、苏州吴江区、深圳南坪区等先进地区进行对标分析,明确发展差距的同时寻求先进经验借鉴。坚持锻长板补短板相结合,基于特色优势、关键问题、对标借鉴,提出鄞州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针对性思路建议。
(2)《鄞州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全面评估鄞州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十四五”规划主要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改革和举措及重大制造业项目等推进落实情况,评价判断“十四五”规划实施中取得的成效及瓶颈问题,分析相关经验与不足,为鄞州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提供依据和参考。
(3)《鄞州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注重规划的引领性和落地行。把握“十五五”的国家、省、市的关键战略导向,立足鄞州区制造业发展实际,开展鄞州区制造业“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研判、趋势分析、思路目标、产业体系构建、产业平台布局、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用于指导鄞州区“十五五”时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4)《鄞州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围绕《鄞州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改革和举措及重大制造业项目等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全面客观评价发展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进一步深化实施的对策建议。
3.服务地点及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服务时间:2024年9月上旬前完成并提交《“十五五”鄞州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思路举措研究》最终成果稿;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鄞州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鄞州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最终成果稿;2028年12月底前完成《鄞州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具体根据比选单位及有关部门意见完善。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及比选单位要求,最终成果以报告等形式提供给比选单位,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投标文件
1.供应商应按比选公告的要求与格式编写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两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4年8月9日12点前递交到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77号)6楼605室。
3.以投标文件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4.投标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报价单(格式附后);
(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格式自拟);
(5)比选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
五、其他事项
1.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有效报价及商务技术等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如得分一致,商务技术分高者为中标单位。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废标:
(1)参与投标的供货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参与投标的供货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静; 联系电话:0574-89296915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