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0万台儿童安全座椅生产线技改项目 | 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工业区上扬路213号 | 宁波安普力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宁波安普力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拟投资350万元,租用宁波得益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工业区上扬路213号的厂房(建筑面积约12551.23平方米),购置吹塑机、注塑机、破碎机等设备,实施“年产40万台儿童安全座椅生产线技改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0万台儿童安全座椅的生产规模 | 无 | 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重点变化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三、项目建成后,及时向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 四、主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保执法现场监督检查。若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08-05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