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指办发布提示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8-28 06: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日报社

8月27日下午,区防指办向各镇(街道)、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发布工作提示,要求切实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受今年第10号台风“珊珊”外围的影响,8月27日午后到28日,我区有大范围阵雨或雷雨天气,沿海海面有8~10级雷暴大风。29日起以多云为主,午后局部有雷阵雨。8月27日起,全省各渔场出现大风浪,其中江外、舟外、鱼外渔场最大风力7~8级阵风9级,浪高3.5~4.5米。

区防指办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按照“四个提级”“四个最”的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御应对措施,坚决守牢“三条底线”。

切实加强会商分析研判。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关注本次阵雨或雷雨过程,及时组织联合值班会商,精准研判风险,气象、水利、资规等部门要加密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山洪、地质灾害、海浪风暴潮预警。加强临灾预警叫应,按规则叫应叫醒党政负责人和基层防汛责任人;相关负责人要迅速进入指挥状态,无特殊情况及时到岗指挥,迅速激活“1833”联合指挥体系。

突出强降雨防范应对。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区、涉山涉水景点、网红打卡点、民宿农家乐、临水临崖道路等重点部位巡查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管控风险,必要时采取“五停”措施,特别是遭受雷暴大风时要迅速响应,立即停止高空作业、关停景区高空旅游项目等,确保安全。严格落实“三提前、三必须”要求,提前果断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快转慢回。

做好海上大风防御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提醒相关水域海上作业渔船落实防风措施,督促渔船于8月27日22时前撤到东经125度30分以西海域避风,提醒海上渔船落实编组航行;督促近岸休闲渔船做好强对流天气的防御准备,一旦发现雷暴天气先兆,及时停止营业。

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辖区内预报有局地强对流等极端天气或发布预警时,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在位。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要高效发挥协调作用,统筹推动基层防汛防台工作,切实做好人员转移、队伍物资等各项准备,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响应应对、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