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东部新城D1-4地块配套道路及市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2024-08-14 17:13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 ||||||||||||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函悉。受市发改委委托,经审查,同意东部新城D1-4地块配套道路及市政工程(统一项目代码:2311-330212-04-01-597829)初步设计。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标准 工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宁波市东部新城内)。总用地面积21410平方米,包括道路工程和市政配套工程两部分。 (一)道路工程:新建配套一路、配套二路和配套三路。其中配套一路长度约89米;配套二路长度约86米;配套三路长度约443米。建设标准均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设计荷载为BZZ-100。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及其他管线工程、附属工程(配套交通、路灯、绿化、环卫等设施)。 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12米,具体横断面布置为:2.5米人行道+7米机非混行车道+2.5米人行道,车行道采用改性沥青砼路面。 新建D500-D800毫米雨水主管。规划给水管、电力管、燃气管等市政管线同步施工,同时完成。 道路交通组织管理设施、道路配套绿化景观、道路配套设施(照明、环卫、路名牌)等附属工程一并实施,同步建成。 (二)市政配套工程:宁穿路与湖茵路街口绿地面积约1426平方米;后塘河北侧滨河绿带面积约12510平方米;后塘河北侧沿河河坎挡墙约419米,河道全幅清淤,清淤量约16324立方米。 二、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6204.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369.14万元。建设资金根据《关于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9〕59号)、《市级土地储备专项调度资金管理办法》(甬财综〔2021〕8号)由宁波市自然资源整治储备中心解决。 三、项目实施建设周期 工程计划工期为12个月。 其他事项按东部新城D1-4地块配套道路及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鄞发改会纪〔2024〕8号)要求落实。 希接文后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和突破投资概算。 此复。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5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东部新城D1-4地块配套道路及市政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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