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01 08: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

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

浙江中模精机有限公司

浙江中模精机有限公司投资53800万元,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约39807m2。购置机加工设备、压铸机、压铸机配套设备、检测设备等,主要工艺为机加工、铝压铸、镁压铸、检测等,产品规模为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结构件。

建设单位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认真采取本项目环保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相关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2

年产15万套伺服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改项目 (新增贴片线、超声波清洗工序)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

宁波海得工业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宁波海得工业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主要生产伺服控制系统,生产厂房向宁波炜业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现企业根据生产情况及客户需求,拟在电机生产工艺中增加灌胶、超声波清洗工序,在驱动系统生产工艺中增加线路板贴片线,本次技改投资200万元。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08-01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