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明州经济开发区纵二路(横一路-鄞城大道)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发布日期: 2024-07-09 17:12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
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函悉。经研究,同意明州经济开发区纵二路(横一路-鄞城大道)道路工程(统一项目代码:2401-330212-04-01-367132)初步设计。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州经济开发区纵二路(横一路-鄞城大道)道路工程。 二、建设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明州经济开发区内)。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工程北起横一路,南至鄞城大道,路线全长约0.298公里,工程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三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设计荷载路面为标准轴载BZZ-100,设计洪水频率路基1/25;耐久性环境类别Ⅱ类。本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 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16米,横断面布置为:10米车行道+2×3米人行道,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埋设雨、污水主管各1条。 其他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综合管线、照明、景观、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相关工程。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2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68万元。建设资金由宁波市鄞州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六、项目实施建设周期:工程计划工期为22个月。 希接文后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 此复。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5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