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通途路至市殡仪馆道路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2024-07-04 17:08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 ||||||||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函悉。经研究,同意通途路至市殡仪馆道路整治提升工程(统一项目代码:2309-330212-04-01-815257)实施方案。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途路至市殡仪馆道路整治提升工程。 二、建设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北仑区小港街道。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工程路线全长约0.741公里,分为主线、支线两条路线。主线(通途路至市殡仪馆)长度0.688公里,路基宽度为11米,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支线(主线至现状桥梁)长度0.053公里,路基宽度6.5米,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荷载均为标准轴载BZZ-100。建设内容包括沥青路面维修,新建污水管道,边沟修复疏通,临河侧设置护栏,沿线景观修复,交通安全设施完善。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563.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5.5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补助)、鄞州区、北仑区及五乡镇共同筹措解决。 六、项目实施建设周期:工程建设工期为6个月。 希接文后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和突破投资概算。 此复。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通途路至市殡仪馆道路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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