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医疗卫生>医疗服务信息
鄞州打破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地域限制
一地签约全省共享
发布时间: 2024-07-02 16:54 信息来源: 区医保局 信息来源:

“真好!在杭州的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医药费报销比例竟然和宁波一样!”昨日,女童妍妍的妈妈高兴地说,而妍妍也成为鄞州首位享受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政策红利的参保人。

前两天,3岁的妍妍因“急性支气管炎”在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按原医保政策,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下浮10%,此次她需支付134.1元的医疗费,受惠于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政策,妍妍的报销比例和宁波一样,多报销了21.8元。

区医保中心主任汪江杰告诉记者,实行医保参保人员“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基层门诊签约报销比例,打破了参保群众就医的地域限制,有效促进医疗资源共享。

据了解,根据“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政策,鄞州区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鄞州区内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后,在全省范围内的基层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病门诊,医保报销比例与宁波市内相同。也就是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从76%提高到86%,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从82%提高到92%,且无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到市外省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截至目前,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政策已覆盖30.44万余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