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给张飞峰等六位同志见义勇为嘉奖奖励的批复(鄞政发〔2024〕28号) |
发布日期: 2024-06-04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提请区政府给予张飞峰等六位同志见义勇为嘉奖奖励的请示》(甬公鄞请〔2024〕1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张飞峰、凌长军、童烁今、邬忠奎、郭五亮、方康六位同志在群众落水之际,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跳入冰冷刺骨的水中营救落水群众,他们以实际行动彰显了新时代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和高尚情操,谱写了人间大爱,为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宁波市鄞州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同意给予张飞峰、凌长军、童烁今、邬忠奎、郭五亮、方康见义勇为嘉奖奖励,颁发证书并分别发放奖金人民币1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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