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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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50万套汽车零配件的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工业区丰乐路368号 | 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现企业拟投资2000万元以实施“年产350万套汽车零配件的生产线技改项目”,在新厂房内增设3条国际标准全自动涂装线及配套环保设备,增加产能350万套汽车零部件,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总产能达到年产385万套汽车零部件。 | 无 | 1、废气:涂装废气经二级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噪声:合理布置工作区域,采用减振、降噪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废包装物收集暂存,外售给资源回收企业;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风险:加强生产车间、设计过程、贮存过程、生产过程、末端处置事故预防措施;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06-28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