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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6- 21 11: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

鄞州区卫健局: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甬财社〔2024〕470号),经研究,现将此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95万元,用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收到资金后,支出列2024年“210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功能科目。按规定及时安排支出,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二、此次下达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

三、要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照甬财社〔2024〕470号附件2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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