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 06- 21 11: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 |
鄞州区卫健局: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甬财社〔2024〕469号),经研究,现将此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661万元,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到资金后,支出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功能科目。按规定及时安排支出,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二、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 三、要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照甬财社〔2024〕469号附件2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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