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最新专题>鄞州区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重要政策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6- 21 11: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

鄞州区卫健局: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甬财社〔2024〕469号),经研究,现将此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661万元,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到资金后,支出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功能科目。按规定及时安排支出,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二、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

三、要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照甬财社〔2024〕469号附件2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