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园)工作的实施细则》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11 12: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因拟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园)工作的实施细则》所涉及决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23〕2号)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该行政决策事项无法执行。根据《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并经局党组讨论,决定终止该决策程序。

 



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