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园)工作的实施细则》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11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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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因拟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园)工作的实施细则》所涉及决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23〕2号)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该行政决策事项无法执行。根据《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并经局党组讨论,决定终止该决策程序。
宁波市鄞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