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22 08: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48万套汽车热管理系统数字化车间项目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1839号

威晟汽车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现由于市场需求日益增大,拟投资4045万元,利用租用厂房闲置区域,新增四条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生产线和注塑车间,在现有项目基础上,新增电子水泵225万套。经本次技改扩建,淘汰现有项目机械泵自动生产线(机械泵20万套)。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总产能可达580万套现有项目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激光焊、超声波焊、锡焊废气、涂胶废气及激光打标废气通过增加风机总风量后依托现有的粗-精效二级过滤装置处理后20m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破损粉尘加强车间密闭性,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新增的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依托现有的隔油池预处理,跟其他生活污水一起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 3、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管理,合理布局。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收集委托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9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05-22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