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生态文明教育馆(暂名)项目综合管理服务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A、采购内容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厅“1+N”架构推进省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陈馆和一批地方展示中心(教育馆)建设的指示要求,根据《鄞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要求打造具有鄞州辨识度的生态文明教育馆。陈列布展设计实施主要围绕鄞州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湾底村和天宫庄园的独特区位和资源优势,对天宫庄园植物世界智能温室北面区域内部进行设计改造。
(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总建设范围约为1200平方米,包含配套设施整修和陈列布展。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为协助业主单位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投资控制、流程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工程变更管理、招投标情况审核管理、档案管理等,和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咨询服务(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等。
(三)、服务要求
服务目标:达到本项目规定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标准。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安全文明控制目标: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保修期止的全过程项目管理。
B、招标要求
(一)工作内容分包规定
★本项目必须由中标单位自身负责完成,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
(二)实施方案要求
2.1项目组成人员须报委托方单位备案归档,服务期间不得更换。遇疾病、离职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更换人员满足工作及工作组组成要求的,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投标人须作出人员结构及同等人员更换承诺;
2.2项目组人员必须按要求到位,并在委托方指定的现场办公场所办公;
2.3本项目关键性工作必须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投标人须作出承诺;
2.4投标人须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委托方(即采购人,下同)做好本项目进行中相关联的工作,列入实施方案中;
2.5投标人须简明扼要的列出实施方案与质量保证,并在要求递交的文件中进行详细论述。
2.6需由采购人提供的相关配合工作,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须作出承诺。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投标人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投标人递交认为有必要说明、证明有能力、有资格承担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C、项目管理大纲
(一)、项目管理大纲
1.项目管理服务工作依据
1.1、合同
(1)依法成立的本工程建设咨询管理合同、协议及附件;
(2)委托方同各项目业主间依法成立的各类合同、协议。(如有)
1.2、设计文件
(1)由委托方提供的规划资料;
(2)由委托方提供相关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由委托方提供相关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引用的标准图纸;
(4)由委托方提供相关工程周边道路及管线图纸;
(5)由委托方提供的其它文件。
1.3、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等。
1.4、其他相关依据
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有关规定;
1.5、工程实施过程中委托人、各参建单位之间形成的会议纪要及其它文字记录。
2.项目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方式
2.1乙方协助委托方全面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即乙方在服务年度期限内协助委托方进行项目管理服务,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2乙方对委托方就以下达成的内容提供管理服务;
2.2.1工程设计控制目标
A、设计质量控制目标:
在设计的全过程中加强沟通,对设计质量控制进行有效的管理,体现招标管理的超前性、预防性、从源头上确保设计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有效减少后期的修改变更工作量,实现设计质量管理的主动性。对施工图设计的质量控制应综合各有关部门建议和要求,对设计引用规范、设计参数、选用设备材料、管线布置等进行跟踪核查,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督促总设计师对各专业之间进行协调。做好与外部相关部门(如消防、交通、环保、市政等)工作之间的协调衔接工作。
B、设计进度控制目标:
严格按工程设计合同督促和检查设计进度,确保本项目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实施。
C、设计投资控制目标:
仔细认真全面审核投资估算和工程技术资料,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确保本项目严格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委托方审定的成本控制目标的要求进行设计。
2.2.2工程施工控制目标
A、施工质量控制目标:
确保本项目严格按国家或当地规范规程及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施工,隐蔽部分的工程质量,使本项目质量满足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B、施工进度控制目标:
确保本项目严格按经委托方批准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及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要求贯彻落实,并据此确定主要节点控制目标,从而实现本项目按期顺利竣工交付使用的战略目标。
C、施工投资控制目标:
确保本项目严格按经委托方批准的设计概预算等成本控制要求实施投资管理,综合分析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采取事先控制措施及其事后补救措施,防止各类额外费用的发生,严把签证关,将工程总造价控制在经甲方批准的成本控制范围内。
D、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工程管理,确保本项目无重大伤亡事故。
2.2.3工程资料管理控制目标
编制部门和所管理项目的工程资料,达到档案管理的要求。做到无遗漏、无缺失、无差错。
3.项目管理的内容和范围
l、负责办理相关前期手续以及工程实施中各项相关手续。
2、负责组织招投标情况审核工作和施工中协调工作。
3、负责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合同的洽谈和起草,并按照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全面管理工作。
4、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造价控制审核管理工作,把总投资控制在批复的概算内。
5、现场管理服务
(1)参与审查确认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
(2)参与审查承包商的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修改意见。
(3)审查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情况。
(4)参与检查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清单。
(5)参与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6)跟踪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实施过程,审核工程费用变更,建立变更及联系单台账。
(7)抽查现场监理技术复核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质量。
(8)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及时形成的监理、施工技术资料,督促整理归档。
(9)组织专题会议,及时处理各单位提出的须建设方解决的问题。
6、组织工程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验收工作。
7、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管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图纸,如确需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如图纸变更涉及功能和造价费用等问题,须经建设单位及 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8、审核、签证工程进度报表及提出进度拨款意见。
9、组织工程预(结)算相关资料审查报送工作,负责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和存档。
10、按国家有关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保修服务。
11、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向相关部门上报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4.咨询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4.1咨询机构主要人员组成
序号 | 职务 | 专业 | 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现场管理 |
备注:
1、本表所列人员为本项目人员的最低配备要求,相关岗位可按工程阶段需要适当增加人员配备。
2、项目管理人员考勤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重大会议(如第一次工地例会、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到位率必须达到每月施工天数的80%,未达到规定要求按每人500 元/天或500 元/次罚款处罚。
3、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未经批准随意更换服务人员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罚没履约保证金。遇服务人员疾病、辞职的情况,被委托人经委托人同意后更换服务人员,第一次更换服务人员的,不需向委托人缴纳罚款;第二次更换服务人员的,需向委托人缴纳0.5万元罚款;第三次更换服务人员的,需向委托人缴纳1万元罚款。被委托方因更换服务人员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被委托方承担。
5.咨询管理工作基本制度
5.1巡视检查制度
每天安排现场组人员对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施工过程中质量及安全隐患等进行巡查,并可协助委托方对各项目进行定期检查或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应形成的记录有:
(1)巡查的部位及内容;
(2)全场性进度情况影像资料;
(3)质量及安全情况影像资料;
(4)存在问题及隐患的处置建议。
5.2咨询周报及月报制度
对于巡查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及时成文,拟定每周向建设单位汇报一次,汇报内容应包括:
(1)各项目的形象进度情况及进度分析
(2)巡查、定期检查或专项检查工作内容及发现存在问题;
(3)审查子项目申报的资料情况及存在问题;
(4)建议委托方采取的措施。
根据每日巡查的记录及每月工作情况,拟定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月报,月报内容有:
第一部分 本月度工作概况;
第二部分 本月度进度、质量、安全、资金拨付情况及分析;
第三部分 资料及相关记录审查情况及分析;
第四部分 下月控制重点及关键点;
第五部分 其它内容(附图、计划、影像资料等)。
5.3专题报告制度
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或对周边及下道工序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被委托人采取专题报告形式书面向委托方汇报,对于紧急事件可先电话向委托方汇报后,书面报告在12小时内向委托方补报。
5.4咨询报告的编审制度
除即时性服务工作外,被委托人咨询服务成果可有咨询意见、工作报告(周报、月报、年度工作报告)及工作请示等方式;其形成过程均需经过资料分析、分工草拟、讨论修改、定稿签发等内部环节(内部组织会议商议的需形成纪要还需相关方会签);以书面(需委托方签收)并附电子稿件形式报送委托方。
5.5工作会议制度
项目实施过程中,拟定每月参加(时间由委托方确定)由委托方组织的工作会议,听取各项目业主对工程进展的汇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协调解决事项,协助委托方处理协调事项中的技术层面问题,对于特别复杂问题会后组织公司内部相关技术专家论证后,向委托方提供书面咨询意见。
5.6重大节点事项的审查备案制度
为了及时掌握现场施工的第一手信息,委托方将制订相关制度约束各项目参建单位对下列重要节点及相关资料进行申报备案(被委托人对申报的资料进行查阅、整理、归档,对可能存在的问题予以关注并可提出意见建议):
(1)开工报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及主要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周边环境评估报告,总进度计划,总平面布置图(含机械设备布置、施工道路布置、临时设施布置等),总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应考虑好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编制)。
(2)每月的工程月报(含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及下月的进度计划、每月的投资完成情况及下月投资完成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项目实施过程存在困难或需委托方协助解决及协调事项等)。
5.7文件收发制度
(1)为了避免选用依据的错误,所有委托方提供的书面记录均需做好收文登记。
(2)提供给委托方的正式书面报告,应做好发放记录。
6.咨询记录方案
6.1咨询服务过程中应形成的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目录清单;
(2)巡查记录;
(3)咨询月报;
(4)咨询专题报告;
(5)协助委托方制订的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6)重大事项警示函件。
6.2记录要求
(1)记录采用电子文档保存,报送文件采用打印,周报、月报、专题报告、年度汇总报告,由公司审核后再上报至委托方,并附电子文档。
(2)上报咨询报告应附好相关原始数据、影像资料,对于建议意见应有相关的判定依据及理由说明。
对于委托方提供的书面依据应做好收文登记,对于发放至委托方的书面文件应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二、商务条款要求
序号 | 商务条款要求 | 投标响应 |
1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2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保修期止的项目综合管理服务。 | |
3 | 付款方式:项目开工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款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款的80%;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项目受托方应在每次委托方支付管理费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 |
4 | 转包与分包:不允许 | |
5 | 最高限价:2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