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管理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发布日期:2024-04-07 09: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国资中心

近日,区国资管理中心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后简称《公司法》)。区国资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金建永对新《公司法》进行专题解读,区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吴晓东作交流发言,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金建永主任从新《公司法》的修订背景切入,围绕主旨要义、核心条款,系统梳理了修订的历史背景、最新规定和主要内容,并通过新旧对比,重点阐释了新《公司法》中特别涉及国资国企的相关内容,为党员干部增强本领、帮助国有企业做好新《公司法》的理解与适用奠定基础。

会议认为,修订《公司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适应实践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法律制度的需要,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系统学习修订的重点亮点内容和制度创新举措,准确把握“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专章的新规定新要求,把学习新《公司法》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准确把握其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不断提高全体法治意识、合规意识、风险意识、不断增强自身本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国资国企各项工作,以高质量的学习实效助力新一轮国企高质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