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织密“监管网”推进政采规范运行

发布日期:2024-04-03 16: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一是在需求环节出“新拳”,强化采购源头治理。聚焦源头管理,着眼采购人预算编制、采购执行、履约验收、内控机制等政府采购全过程,抓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在建章立制上拓思路,印发《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要求采购人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紧把事前管理关口,对采购需求备案、评审因素设定、履约验收管理等方面进行风险提示和提醒修正,确保源头管控。拧紧事后监管发条,针对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质疑答复、合同签订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采购单位发送工作关注函并予以指导督促,硬化制度约束。全面推广采购意向公开,2023年共公开采购意向767条。

二是在采购环节出“细拳”,提升专业服务水平。聚焦采购执行,坚持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专项检查和动态监管相结合,持续推进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依法依规从业,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组织开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并形成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评价结果,发挥导向作用。强化代理机构常态化管理,既“抓常”又“抓长”,出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行为动态管理细则》,推动形成代理机构行业内部信用评价机制,为采购人依法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提供参考依据,倒逼代理行业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实现代理机构良性竞争发展。

三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出“实拳”,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紧扣优化营商环境这个政府采购工作“主引擎”,着力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积极营造法治化、市场化的政府采购环境。全面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实现电子化交易全覆盖,形成“数据多跑路,企业零跑腿”交易格局。电子化交易项目免费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降低市场主体参与成本。鼓励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2023年全年约为企业减负5000万元。积极推进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使预算单位和入围供应商在限额以下纸张、审计会计、车辆加油等多项货物、服务采购方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突显采购成本更节约、采购流程更快捷的采购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