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关于海域使用权续期公示 | ||||||||||||||
发布时间: 2024-04-29 16:25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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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续期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29日起),如对公示用海续期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反映;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提出听证申请。 特此公示。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电话:0574-89293885 邮编:315100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2024年4月29日 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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