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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关于海域使用权续期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29 16:25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续期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29日起),如对公示用海续期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反映;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提出听证申请。

特此公示。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电话:0574-89293885 邮编:315100

序号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类型/方式

用海位置

用海期限

1

宁波市鄞州区占岐镇农村经济综合开发服务公司

鄞州区瞻岐镇紫菜养殖

116.1607公顷

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

大嵩围涂东侧海域

3年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2024年4月29日

注:附件位置图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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