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司法局二〇二四年三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和二〇二四年四月份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4-04-01 15: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一、二〇二四年三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办公室:起草印发《关于开展“结对下基层,强基树品牌”科所共建工作的通知》。

2.秘书科: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完成《4S店汽车销售服务业合规指引》专家论证、部门审核工作;谋划合规中心、合规点建设;完成法治实践站第一批选点。

3.政治处:开展中层正职试用期满测评。

4.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社区矫正指导手册及登记本修订。

5.复议应诉科:做好行政诉讼应诉、答辩工作;做好行政诉讼败诉风险案件协调工作。

6.行政执法监督科:组织开展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和动态调整工作。

7.政府法律事务科:完成区政府及部门和镇、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及目录的制定。

8.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指导开展“法律明白人”示范工作站、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完成2024年度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点位教学、书记授课等工作。

9.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制订《宁波市鄞州区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鄞州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鄞源公证调解工作室。

10.律师工作科:召开鄞州区律师行业党委(扩大)会议暨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制定2024年鄞州区律师行业党建和业务工作要点。

11.法律援助工作科:谋划未成年人法治课程。

12.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部分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志愿者座谈会。

二、二〇二四年四月份工作安排

1.谋划《2024年度鄞州区司法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办公室)

2.发布《4S店汽车销售服务业合规指引》并成立合规中心;(秘书科)

3.筹备潘火新时代法治实践站成立仪式;(秘书科)

4.完善法治增值服务线上平台;(秘书科)

5.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部署;(政治处)

6.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协管员培训;(社区矫正管理局)

7.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调解工作;(复议应诉科)

8.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案例撰写发布工作;(行政执法监督科)

9.出台镇街法治审查员管理制度;(政府法律事务科)

10.完成全区法治审查员任命;(政府法律事务科)

11.做好民法典宣传月准备工作;(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12.梳理区级行政调解事项清单;(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3.探索推进商事调解工作;(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4.开展2024年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执业活动考核备案工作;(律师工作科)

15.修订完善《鄞州区公职律师统筹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实施办法》;(律师工作科)

16.拟定法律援助志愿者培训计划;(法律援助工作科)

17.确定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标识并投入改装。(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