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4-03-29 08: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日报社

3月28日,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慧芳,副主任徐卫成、夏素贞、朱剑涛、吕红琴、陆朝晖、傅纪德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姚珂军,副区长刘学文,区人民法院院长应启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超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任命刘云桂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刘云桂在会上进行宪法宣誓,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鄞州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果,多项工作在全省、全市领先。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各组成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的新要求、新规定。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溯源治理,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持续改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多渠道收集公众意见建议,提升文件审查水平。区、镇(街道)人大也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共同推动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绩效监督的若干规定》。会议强调,加强预算绩效监督,是人大法定职责所在。要严格落实各方职责,各部门预算单位要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区人民政府及区财政部门要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强化预算绩效监督责任,合力抓好规定落实。要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健全绩效评价、绩效审计、审计结果反馈制度和问题整改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约束,将绩效结果纳入区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要不断擦亮工作品牌,下步要在规定的“大框架”下,持续探索监督方式、细化监督流程,形成更多具有鄞州特色的硬核监督成果。

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决定》。会议明确,决定提出的目标要求既是本届区人大常委会今后三年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总纲领,也是对标奋进的“宣言书”。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要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率先垂范,做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在“聚焦中心促发展”上率先垂范,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双岗建功、发声发力。要在“履职尽责善作为”上率先垂范,把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作为代表履职的基本功,将群众诉求带到人代会上、体现在议案建议里。要在“自我提升强本领”上率先垂范,持之以恒强本领,从严律己树形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时时处处维护代表形象,展现勤廉并重的代表风采。

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