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5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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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宁波金山文体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小型健身器材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鄞环建〔2024〕29号 | 2024-3-15 | 见附件 |
2 | 关于《宁波东致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电缆附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鄞环建〔2024〕30号 | 2024-3-15 | 见附件 |
3 | 关于《宁波清科增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万米陶瓷金属复合材料激光熔覆强化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鄞环建〔2024〕31号 | 2024-3-15 | 见附件 |
4 | 关于《浙江天牧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逆变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鄞环建〔2024〕32号 | 2024-3-15 | 见附件 |
5 | 关于《宁波盈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热塑性塑料粒子及200吨混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鄞环建〔2024〕33号 | 2024-3-15 | 见附件 |
6 | 关于《宁波市瑞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0台建筑机械、园林机械属具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鄞环建〔2024〕34号 | 2024-3-15 | 见附件 |
· 公示期为 2024年03月18日至 2024年03月26日(7个工作日)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