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其他文件解读
索引号 002969114/2024-11766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鄞州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政策十问十答

发布日期: 2024-03-11 15:57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政策原文: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

鄞州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于3月启动,请广大适龄儿童家长及时关注,积极配合。我们整理了家长最关心的十个问题予以解答。但欲知详情,还请登录鄞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浏览《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甬鄞教基〔2024〕24号)。

一、2024年鄞州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总体要求及特点是什么?

答:招生工作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方向,由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招生政策,各教辅室(中心)统筹协调安排,各幼儿园负责具体实施。公办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统筹安排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二、招生对象有什么规定?

答:今年的招生对象是户籍、家庭住宅房在鄞州区的适龄儿童或实际居住在鄞州区的适龄儿童。托班要求年满2周岁,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小班要求年满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中班要求年满4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大班要求年满5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三、随迁适龄儿童报名优先条件有哪些?

答:鄞州区不断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适龄儿童入园政策,随迁适龄儿童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地登记在鄞州区的或者其父母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优先:

1.父母双方在我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2024年4月21日,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查验日《浙江省居住证》仍在有效期限内。

2.父或母一方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截至2024年4月21日,已按月连续参保6个月及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

四、招生工作主要分为几个阶段?什么时候可以看到幼儿园的报名公告?

答:招生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布公告。3月25日在鄞州教育网公布2024年具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名单。3月27日前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

第二阶段:信息登记。4月11日9:00至4月15日17:00小班适龄儿童家长登录网站进行信息登记,线上报名有困难或者逾期的,家长可于4月16日起前往就近公办幼儿园补报名。

4月16日9:00至4月19日17:00中班、大班适龄儿童登录网站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有困难或者逾期的,家长可于4月22日起前往就近公办幼儿园补报名。

第三阶段:信息验证。4月16日至4月25日报名信息审核。

第四阶段:录取建档。4月26日至4月28日预录取。4月26日起各幼儿园发放预录取通知。拟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按照卫健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录取;幼儿园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幼儿信息。

五、各年龄段的报名网址是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全区幼儿园小、中、大班段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信息登记。

小班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登记操作。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行政区县的选择(“鄞州区”),进入相应报名通道,登记幼儿信息,选报幼儿园(建议使用电脑进行操作,操作方法见招生管理系统上的《幼儿园报名操作指南》)。监护人最多可为小班适龄儿童选择3所幼儿园,建议监护人就近选择。现就读托班的幼儿如需在我区就读小班,须重新报名。

中班、大班适龄儿童,由父母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里办”APP-“鄞州入学服务”或“鄞领优学”-幼儿园中大班报名,登记幼儿信息,选报1所幼儿园。

六、家长要去所有报名的幼儿园验证吗?

答:家长最多可为小班适龄儿童选择3所幼儿园,网上报名的信息由家长提交的第一所幼儿园进行审核,家长无需在所报名的幼儿园之间奔波,但务必关注教辅室(中心)和所报幼儿园的公告或通知,积极配合。如有现场验证或因网上信息不全等必须补交资料的,请予以配合。

七、现在托班在读的孩子可以直接升入小班吗?什么时候可以看到托班招生信息?

答:托班升小班时一律重新报名。因为幼儿园应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

预计四月下旬以后,家长可通过“鄞州教育网”的“招生考试”栏目查阅开设托班的幼儿园信息。预计5月10-14日通过“浙里办”-“鄞领优学”-“幼儿园托班报名”线上报名。

八、幼儿园招生录取的原则是什么?按什么顺序录取幼儿?

答:学前教育非义务教育,以幼儿园和家长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招生。针对小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以下两项基本原则,请家长理性选择报名园所:

一是坚持“住户一致”优先原则。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住户一致业主子女的入读需求,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批有序录取。“住户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房产权利人仅为父母)三者一致。

二是坚持就近就便入园原则。幼儿园应遵循相对就近原则招生。在有空余学额的幼儿园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服务举措。

在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区域,原则上仍实行分批有序录取。

1.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按以下顺序录取

(1)适龄儿童家庭户房所在地属于配套幼儿园本小区范围

第一顺序:本小区“住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第二顺序: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宅房均在本小区。第三顺序: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本小区,但家庭住宅房在本小区,且住宅房产权利人仅为父母。第四顺序:适龄儿童户籍在配套幼儿园本小区范围内,但在本小区无家庭住宅房。

(2)适龄儿童家庭户房所在地在鄞州区

第一顺序:鄞州区内“住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第二顺序: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宅房均在鄞州区。第三顺序:适龄儿童户籍不在鄞州区,但家庭住宅房在鄞州区,且住宅房产权利人仅为父母。第四顺序:适龄儿童户籍在鄞州区,但在鄞州区无家庭住宅房。

(3)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鄞州区

第一顺序:符合条件的随迁适龄儿童。第二顺序:实际居住在鄞州区的其他情况适龄儿童。

2.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按以下顺序录取

第一顺序:鄞州区内“住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第二顺序:鄞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第三顺序:鄞州区内无户籍有家庭住宅房的适龄儿童,住宅房产权利人仅为父母。第四顺序:符合条件的随迁适龄儿童。第五顺序:实际居住在鄞州区的其他情况适龄儿童。

九、重点高层次人才子女、特殊家庭子女、拆迁户家庭子女等适龄儿童怎么申请入读幼儿园?

答:市区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入园,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适龄儿童家长在提交有关申请表的同时仍需要通过“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操作。确因自身条件所限而无法自行完成报名的家长可联系就近公办幼儿园或教辅室(中心)。

拆迁过渡家庭适龄儿童,凭拆迁过渡安置协议,由教辅室(中心)统筹协调入园。

十、幼儿园报名时要面试吗?报名时要缴费吗?

答: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任何形式测试和变相测试。报名阶段没有费用产生。拟录取后允许幼儿园以“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为原则,收取幼儿在园生活用品代办费;其他费用(例如:保教费、伙食费等)应在开学时再按规定收取。

*鄞州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均以《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甬鄞教基〔2024〕24号)为准,解释权在鄞州区教育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