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推进政府采购便利化规范化高效化发展
发布日期:2024-02-05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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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一是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持续加强采购监督管理。制定采购人责任清单,明确了采购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夯实“谁采购、谁负责”的采购人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各采购单位优化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明晰了岗位职责,强化了人员管理,实现了采购人内部管理从碎片化转变为制度化、系统化。
二是以优化采购流程为突破,持续提升采购服务效能。全面缩短政府采购项目发出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等环节的办结时限,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现当日办结,切实提高采购效率;实行供应商承诺制,供应商无需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凭声明函即可参与投标,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
三是以落实惠企政策为导向,政府采购持续助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对中小企业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鼓励非分期付款项目验收后即付全款;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效搭建“银企”对接交流平台,着力畅通中小企业融资“绿色通道”,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