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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720/2024-12343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4-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卫生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做好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5 16:48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文件编号 鄞卫通〔2024〕22号
正文内容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卫发〔2008〕293号)和《浙江省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4〕1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

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周期为2021年11月至2024年10 月,各单位需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本周期首次考核。

二、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经注册在我区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参加本周期考核的医师均应进行电子化注册并申领电子证照。

承担卫生援疆、援藏、援外任务以及外出进修、学习的医师,参加其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多点执业注册备案的医师参加主要执业地点医师定期考核,其他执业地点的工作成绩、执业道德评定及不良行为记录由医疗机构出具,经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认后提交主要执业地点考核机构,由其汇总后作出综合评定结果。

三、考核机构

我区委托区医学会、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宁波市第六医院、鄞州区第三医院、宁波明州医院作为考核机构,承担本单位及相应范围的医师考核工作。

四、考核方式和考核流程

(一)考核方式

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使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报名、考核和登记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电脑端登录定考系统,实现定期考核管理。医师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移动端登录定考系统,实现确认和完善信息、确定考核程序、在线学习、进行测评等操作。

(二)考核流程

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周期定期考核分为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两种流程。

1.简易程序操作流程。符合简易程序的医师登录定考系统,完善个人信息页面,完成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自评,申请简易程序考核,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书写个人述职报告,提交医疗卫生机构审核,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则通过本次考核。

2.一般程序操作流程。医师本人登录定考系统,完善个人信息页面,完成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自评,申请一般程序考核,提交医疗卫生机构审核,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登录定考系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评,每位医师有三次测评机会,测评合格则通过本次考核。如本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考核时可申请业务水平测评免考。

3.再次考核操作流程。对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包括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后,登录定考系统进行再次考核(即定考系统操作手册中的补考流程)。再次考核不合格即本周期定期考核不合格。

五、时间安排

(一)2024年12月1日—12月20日

1.医疗卫生机构申请成为考核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考核机构名单。

2.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机构信息及科室信息,确认参加考核医师名单。

(二)2024 年12月21日—12月31日

1.医师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自评,并按要求申请考核程序。

2.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审核确定医师提交的相关信息及考核程序。

(三)2025年1月1日—2月28日

医师按要求参加业务水平测评,完成首次考核工作。

(四)2025年3月1日—10月30日

完成再次考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关系到每位医师的切身利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仔细核对本单位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名单,务必通知到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防止人员遗漏,确保本周期医师考核工作有序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定期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将在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同步更新。

(二)明确范围,规范考核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梳理本机构有效注册的医师信息,对于已不在本机构执业但仍注册在本机构的医师,办理注销注册或备案,不得进行定期考核。多机构执业注册在我区的医师,需参加本周期定期考核。

(三)加强沟通,及时反馈

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医政科教中医科联系,请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入鄞州区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钉钉群;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人:张方雷;电话:0574-87418633。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