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用人单位社保登记信息变更,如何操作?
发布日期:2024-11-1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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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营商环境建设办
网友提问:
用人单位关于经办人、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后,社保是否需要变更?如果变更,该如何变更?
区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性质、银行账户、用工等参保信息发生变化,以及个人参保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参保信息与共享信息进行比对核实。
一、线上服务“零距离”,单位信息变更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办”。
(一)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信息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件事”办理。
1.打开“浙里办”PC端-浙江政务服务网,下滑至“浙江企业在线”,点击“变更”。
2.点击“我要变更备案”,选择企业变更登记申请办理。
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时,一并勾选同步变更事项,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变更登记后,将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企业变更信息,同步推送至人力社保部门。
(二)经办人、通讯地址、养老(工伤)发放账号信息变更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企业)”办理。
打开“浙里办”PC端-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企业)”,点击“在线办理”。
二、线下服务“少跑腿”,单位信息变更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就近办”。
用人单位可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下载空白例表)至镇(街)、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鄞州社保温馨提醒,一旦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办公地址等企业信息有变更,请及时通过窗口办、网上办的方式办理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