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15 14:22 来源:区教育局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各直属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区教育局对2023年底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现向你们征求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
1.传真:0574-89189437
2.电子邮箱:yzjyj@nbyz.gov.cn
3.联系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A楼4123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4-89189452;联系人:毛科达
5.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5日
各直属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区教育局对2023年底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附件1),继续有效或留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附件2)。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抓紧做好相关文件的清理衔接工作。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宣布废止或失效的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现行继续有效的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
宣布废止或失效的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转发区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建立我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体系意见的通知 | 鄞政办发〔2008〕150号 |
2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7-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 | 鄞政办发〔2017〕189号 |
3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鄞州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 鄞政办发〔2018〕17号 |
4 | 关于印发鄞州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鄞教基〔2018〕52号 |
5 |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鄞州区教育局定点采购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甬鄞教计〔2017〕28号 |
6 | 关于鄞州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 | 甬鄞教基〔2018〕140号 |
7 | 鄞州区教育局 鄞州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鄞教基〔2018〕182号 |
附件2
现行继续有效的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 鄞政办发〔2014〕23号 |
2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补充通知 | 鄞政办发〔2016〕56号 |
3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 鄞政办发〔2018〕62号 |
4 |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鄞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鄞教基〔2017〕182号 |
5 |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鄞州区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甬鄞教基〔2021〕43号 |
6 |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甬鄞教〔2021〕101号 |
7 |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 (试行) | 甬鄞教〔2022〕47号 |
8 | 鄞州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积分入学管理办法 | 甬鄞教基〔2023〕7号 |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教育局对2023年底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内容与上位法(文件)相抵触的、所依据的上位法(文件)已被废止的、已被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大部分内容需要修改的、与改革要求相抵触的,或者适用期已过的、调整对象已消失的、所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完成的、已明显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有其他应当废止的情形的,予以废止。
三、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决定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
鄞州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