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鄞审办〔2024〕18号) | |||||||||||||||
发布日期: 2024-10-10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
BYZD25-2024-0002 局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区审计局对2024年8月29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抓紧做好相关文件的清理衔接工作。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宣布废止或失效的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1
宣布废止或失效的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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