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 01- 09 17: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 |
鄞州区人力社保局: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甬财政发〔2023〕1291号),经研究,现将此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局就业中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本次下达493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创业担保贷贴息和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不得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收到资金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安排支出,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二、此次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统筹用好各项促进就业资金,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4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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