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 01- 09 17: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 |
鄞州区民政局: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甬财政发〔2023〕1274号),经研究,现将此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本次下达共计314万元,主要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收到资金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安排支出,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二、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4年1月3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