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10万只机械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东工二路7号 | 宁波凯新视讯电子有限公司 | 宁波凯新视讯电子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租赁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东光村东工二路7号的部分闲置厂房,采购数控车床、振磨机等相关设备,实施“年加工10万只机械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无 | 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数控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机加工异味,车间无组织排放。 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处置方法: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理。 | 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数控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机加工异味,车间无组织排放。 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处置方法: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理。 |
2 | 年产300吨五金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宁波市鄞州姜山镇翻石渡村 | 宁波增鸿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 宁波增鸿五金制造有限公司新增40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300吨五金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总投资达到750万元。 | 无 | 采取本报告中所述的环保要求和治理措施并落到实处,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 1、熔化烟尘、脱模废气(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脱模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浓度执行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中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2、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灰渣、废脱模液、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喷淋废水、废液压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06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8-30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88225125 传真: 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