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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1679/2023-11159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云龙镇
生成日期 2023-08-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关于云龙镇网格员工资待遇执行标准及考核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8-03 15:26 信息来源: 云龙镇

文件编号 云政〔2023〕40号
正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工作,规范完善网格员薪酬体系,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善于管理、服务群众的专(兼)职网格员队伍,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为云龙镇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以工作实绩为前提,绩效工资为核心,量化排名为手段,建立以岗定责,以绩定分,以分定奖,责权相统一的专(兼)职网格员规范化薪酬考评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镇机关劳务派遣确定的专职网格员、村(社)兼职网格员。

二、薪酬构成

专职网格员的薪酬构成由基本工资、补贴、绩效奖金三部分组成,村(社)兼职网格员薪酬只适用补贴、绩效奖金两部分。

(一)基本工资

专职网格员的基本工资(含个人扣除的社保)为宁波市最低工资。随着我市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村(社)兼职网格员的基本工资按照主责岗位确定,不参照专职网格员。

(二)补贴

1.专职网格员是本科学历或退伍士兵的增发补贴100元/月,学历以学信网为准。

2.网格员工作满3年后,且历年考核均合格及以上,第四年起计算工龄,并增发工龄工资50元/年,500元封顶。

3.高温补贴:根据市区相关文件标准发放。

4.工会福利:体检每二年一次安排在鄞州区内医疗机构,实物等福利根据镇工会统一安排发放。

(三)考核及绩效奖金

本考核细则适用云龙镇专(兼)职网格员,绩效考核以月考核、年评比两种形式开展,其中专职网格员月考核分以100分为基准分,村兼职网格员月考核分折算成60分,社区兼职网格员考核分折算成30分,按每分20元计算,专职网格员绩效奖金每月发放,兼职网格员绩效奖金按季度发放。社工的网格工作年度考核情况列入镇社工年度总体考核,且考核占比不低于30%,具体考核办法由社会事务办制定。考核内容根据上级部门及镇党委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具体考核细则。

1.月考核奖

根据年度考核细则以及综合指挥室阶段性工作任务,每月考核结果由相关业务部门评定,最后交综合指挥室汇总审定。其中,每月考核结果排名前20%的网格员,予以5分奖励,村(社)兼职网格员的奖励分数按比例折算,最后入围人员出现考核分数并列情况的则取工作积分高的列入奖励名单;每月考核结果排名倒数20%的网格员,扣罚5分,村(社)兼职网格员的扣罚分数按比例折算,出现考核分数并列情况的则取工作积分低的列入扣罚名单。如月度考核没有出现不应扣分项而进入排名倒数20%的,不适用扣罚条款。

2.年度考核奖

专职网格员年度考核积分以150分作为基准分,兼职网格员不纳入本项年度考核办法。任职不到1年的根据实际工作月份进行折算。年度考核积分分为工作成绩(40%)、年度测评(30%)、村级评议(30%)三部分,奖金按每分20元计算,年度考核工作由镇综合信息指挥室组织实施,按核定积分折算成奖金进行发放。总得分前10名的,分值奖励10分,末10名的,分值扣罚10分。

(1)工作成绩(60分)。工作成绩由网格员的月考核平均分为基准,取第1名的总分为基数,每名网格员所得分数除以基数再乘以60即为该项得分。

(2)年度测评(45分)。由综合信息指挥室按照德、能、勤、绩、廉五项指标进行综合打分(表格附后),所得分数按比例进行折算,其中网格业务能力考评成绩占比不低于50%。

(3)村级评议(45分)。村集体每季度对各网格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年度汇总得分为最终分(表格附后),所得分数按比例进行折算。

3.重点奖罚情形

(1)正向加分项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重点上访人员(群体及个体)赴省进京、重大突发事件等可直接电话上报,上报及时且事件属实,按照事件大小给予每件事件10分、20分、30分的奖励;

配合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积极完成指挥室下达的应急性工作,按照事件大小给予每件事件10分、20分、30分的奖励。

对全镇网格工作有引领示范性作用的视情况酌情加分,若全镇年度考核在全区中位线以下得,该项奖励自动失效。

(2)反向减分项

发生重大事件(指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案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有隐患苗头未事先上报的或报送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当月考核奖,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

不配合镇党委政府、综合信息指挥室下发的任务,工作效率低、响应任务不及时、工作态度不好的,被投诉2次及以上且情况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当月考核奖,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

被全区考核通报2次以上,或镇通报批评3次以上或被新闻媒体曝光、被全区作为负面典型案例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当月考核奖,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

镇指挥室不定期对专职网格员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中发生较大差错或产生恶劣影响的网格员,考核根据事情严重程度酌情扣分,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

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请假累计超过15天以上(婚假、产假、丧假除外)或擅自离岗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减10分;因事、因病请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婚假、产假、丧假除外)或擅自离岗累计超过10天以上者,视自动辞职处理。

三、工作考勤

(一)各村社负责网格员的日常考勤管理工作。

(二)网格员须先到村社报到后方可外出开展各项工作。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考勤的,需经村社负责人同意,未经批准的,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三)网格员工作时间因公事外出,须向村社负责人告知具体事项及外出时间。

(四)网格员的事假、病假按照云龙镇机关、村(社居渔)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执行。

(五)网格员当月迟到、早退1次者,扣月度绩效奖金10%;迟到、早退2次者,扣月度绩效奖金30%;迟到、早退3次者,扣发当月50%月度绩效奖金。

四、结果运用

(一)当年年度考评积分在末五位的专职网格员由镇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后三名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辞退。

(二)对于工作表现良好,年度考评积分始终名列前茅的,作为该村推优入党后备人才,对于与村各项工作配合度高,村两委会对其工作满意的,列入村后备人才库。

本办法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附件:1.云龙镇专(兼)职网格员考核实施细则(月度)

2.云龙镇网格员年度测评表(镇级)

3.云龙镇网格员年度测评表(村级)

4.云龙镇网格员重大事项奖励(处罚)申报表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附件1 云龙镇专(兼)职网格员考核实施细则(月度).docx 附件2 云龙镇网格员年度测评表(镇级).docx 附件3 云龙镇网格员年度测评表(村级).docx 附件4 云龙镇网格员重大事项奖励(处罚)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