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关于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2021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2023-08-21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信息来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14日至10月31日,对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东钱湖镇”)2021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截至2021年底,东钱湖镇实有行政编制人员52名、事业编制人员39名、编外人员40名。2021年,东钱湖镇财政可用资金收入45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18%,财政支出45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18%,财政收支相抵后结余106万元。截至2021年底,东钱湖镇无政府债务。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东钱湖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根据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安排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收支平衡。但审计也发现,东钱湖镇存在预算管理不够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东钱湖镇本级账套东钱湖广电中心非住宅征收补偿款4039.15万元,非税账套利息收入1.35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二)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截至审计日,东钱湖镇未更新出台镇级银行账户及公款存放内部管理制度,缺少镇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对镇属企业财务审批、资金管理等未进行明确,未出台镇级资产管理制度,资产出租使用、核查监管等无具体指导意见。 (三)停车场收益未及时结算。东钱湖镇未根据《韩岭停车场管理委托协议》约定,及时与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韩岭古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结算韩岭老街商业街的停车场利润分成,涉及金额5.27万元。 (四)部分资产权证、账面与实际不符。如:东钱湖镇所属前堰头村房产及土地已被征收,高钱生态村1套房产已出售,但上述房产及土地产权证仍在,未见注销;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自来水公司账面显示有1辆汽车,账面原值18.49万元,实际已拍卖,仍在账面反映。 (五)下属企业部分租金未及时收取。如:东钱湖镇下属企业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园林建设公司未及时向钱湖西路东侧部分土地的租赁企业收取2021年5月25日至审计日的租金。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东钱湖镇积极落实整改。审计期间已将4040.5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收回收入分成款5.27万元,注销已征收房产及土地的产权证,清理已拍卖的固定资产,镇属企业按合同约定收回租金9.20万元,同时东钱湖镇出台《东钱湖镇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东钱湖镇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对镇属企业的财务审批、资金管理、公款存放等进行了规范。 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2023年4月11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