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方案的通知(鄞政办发〔2023〕34号) | ||||||||||||||||||||||||||||||||||||||||||||||||||||||||||||||||||||||||||||||||||||||||||||||||||||||||||||||||||||||||||||||||||||||||
发布日期: 2023-07-0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鄞州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鄞州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积极争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浙江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20〕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强化政府责任,健全保障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工作目标 以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细则》为基本要求,围绕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方面指标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评,优化机制,完善制度,强化保障,提高质量,不断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区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力争2023年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重点任务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当前国家推进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省督导评估要求,对标补短,夯实基础,重点抓好当前创建中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 (一)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编制出台《鄞州区学前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试行)》,以鄞州中心区、甬江东南岸、东部新城和部分人口聚集镇(街道)等为重点区域,持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通过园舍撤并、置换、提升改造等举措,抓好学前教育攻坚补短工程。研判生源变化趋势,加强区域内教育资源的统筹统配,实现幼儿园学位“供与需”的科学匹配。 (二)进一步提高非编教师工资收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适时提高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出台幼儿园课后托管实施办法,重点落实好公办园非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安排专项经费,努力实现公办幼儿园非编教师与当地在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目标。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落实幼儿园非编教职工“五险一金”。 (三)进一步控制幼儿园办园规模。根据省等级幼儿园建设要求,落实好幼儿园招生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就读,并严格控制班额,将小班、中班、大班的班额分别控制在25人/班、30人/班、35人/班及以内,或幼儿园的平均班额控制在30人及以内。 (四)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园舍设施。落实省等级幼儿园建设最新标准和三个生均要求(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面积≥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加大经费投入,优化园舍条件,提高幼儿园图书、玩教具配备,采用撤并、置换园舍、晋升等级等举措提升三级园的办园水平。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3年3月) 对标分析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的底数情况、存在问题等,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订创建工作步骤,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二)自查整改(2023年3月-6月) 制定《鄞州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方案》,成立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镇街创建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查漏补缺,尽快补齐补强短板,进一步提升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三)市级评估(2023年3月-6月) 整理创建自评材料,形成《鄞州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完成佐证材料整理,迎接市教育局实地评估。 (四)省级评估、国家抽查认定(2023年6月-2023年12月) 根据市级评估意见,继续做好整改落实。完善各类创建自评资料,做好全面准备,迎接省级实地评估。省级评估通过后,于9月底将材料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接受国家抽查认定。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整改提高。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围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确保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浓厚创建氛围。将创建工作纳入镇街教育年度考核,纳入领导小组督查约谈范畴,以考核督查促创建、促整改、促提升。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全区学前教育发展成果,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附件:1.鄞州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鄞州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责任分解表 附件1 鄞州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根据《浙江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20〕2号)要求,鄞州区定于2023年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为全力做好创建工作,决定成立鄞州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尚兵 成 员:郭成奎 区政府办 应林辉 区委宣传部 陈雅君 区委编办 曹丰达 区督考中心 汤旭波 区发改局 王建平 区教育局 陈萍萍 区教育局 陈孟伟 区公安分局 邱爱民 区民政局 李青萍 区财政局 王力波 区人力社保局 史海良 区住建局 水黎明 区卫生健康局 王小铮 区应急管理局 郑贤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杜路畅 区综合执法局 张 磊 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刘海疆 区消防救援大队 葛立邦 东吴镇 丁绍江 五乡镇 沈建华 邱隘镇 李 星 云龙镇 蒋 昀 姜山镇 朱风华 东钱湖镇 余 春 潘火街道 吴慧娜 下应街道 沈红丰 首南街道 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陈萍萍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委编办陈济南、区教育局陈仁飞、区财政局虞文萍、区人力社保局凌燕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任务,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创建目标顺利达成。 附件2 鄞州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责任分解表
备注:1.无特别说明,评估指标相关实证材料一般为截至申报前的最新数据。 2.36项三级指标中有1项“不合格”或有5项及以上“基本合格”不能通过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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