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招选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自主申报时间至本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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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7-24 09:15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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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区教育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同时公布了各学校课后服务非学科类需求表,涉及全区69所中小学。 去年,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有效期为一学年。此次是区教育局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此次公开招选对象为设立一年以上的体育、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综合实践活动(含非遗传承项目等),在鄞州注册的优先。 公开招选对机构资质、师资、课程、信誉、安全管理等有明确要求。其中,文化艺术类机构须持有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持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且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数字化监管平台公开运营;体育类、科技类机构,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等数字化监管平台公开运营的优先。过渡期内(2024年6月30日前),须是持有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经营范围中含有相关培训内容的机构。 师资方面,要求机构拥有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相匹配的师资力量,专任教师比例在50%以上。授课教师应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提供的师资材料须与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真实师资相一致。非学科类培训教师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心理疾病和人格障碍,持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能证明本人专业技能的相应证书;外籍教师应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得聘用中小学(包括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 课程设置方面,明确培训课程属于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参与机构须有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详细的教学安排。课程内容有特色,编写和使用的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同时,参与机构还须符合办学资金稳定、办学行为规范、遵守国家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等要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助力学生素质发展。 有意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里办—鄞州入学服务—机构入驻”或登录https://rxry.nbyz.cn,点击“机构入驻”栏目报送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 自主申报时间至2023年7月30日,评审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8月19日。区教育局将于2023年8月31日前公布招选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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