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企业停业整顿 鄞州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发布日期:2023-07-20
09:10
浏览次数:次
信息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19日,记者从鄞州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获悉,依据“一超四罚”对存在超限超载违章行为的企业进行追溯执法,从6月下旬开始,有4家运输企业因旗下多辆运输车存在超限违法记录,被处以停业整顿3天的处罚。
图为执法人员巡查停业整顿企业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根据抄送案件显示,宁波万安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从去年12月7日至今年6月27日半年时间内,共产生了7条违法超限运输记录,占公司货车69辆总数的10.15%,根据“一超四罚”相关规定,7月3日,区交通执法队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该企业实施停业整顿3天。
“在此之前,车辆违法受罚,其所属的企业,一般以口头警告、负责人约谈等以正面教育为主。”区交通执法队中队长马钢介绍,“一超四罚”不仅让违法车辆不敢“顶风作案”,停业整顿期间,所有车辆不准投入运营,倒逼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核载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相关规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车辆数超过企业10%的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对超限超载车辆存在配载、放行出站等违法行为的货运场站经营者,都将面临“一超四罚”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据悉,今年以来,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借助清廉执法平台,对运输企业开展廉政三色预警管理。车辆违法总数过多,违法记录未及时清理的高风险企业都将被列入红色、橙色预警企业,根据不同违法程度,分别处于3-9天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