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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800/2019-106496
组配分类 区本级预算(已归档)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9-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报告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鄞州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5-19 14:42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鄞州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一、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

按照《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各地2018年底政府存量债务余额及债务风险等因素,宁波市财政局确定2019年鄞州区政府债务限额为213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1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1亿元)。

按照政府债务限额报批程序,2019年鄞州区政府债务限额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债务。

二、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一)新增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情况。

1.发行额度。根据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和预算管理等相关规定,鄞州区拟根据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由宁波市财政局代为发行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新增8亿元)。

2.资金使用。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二)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今年初,因发行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具体安排及鄞州区额度尚未明确,人大会议通过的2019年区级预算中,未包括鄞州区将发行的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按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规定,现拟安排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收入8亿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全区专项债券资金支出8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具体为:

1.曙光区块棚户区(危旧房)改造5.8亿元 (专项债券,功能科目为2120810棚户区改造支出)。

2.王隘二村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2.2亿元 (专项债券,功能科目为2120810棚户区改造支出)。

上述新增债券收支列入预算后,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由年初预算的94.71亿元调整为102.71亿元,增加8亿元;同时,增加支出8亿元,支出合计相应由年初预算的94.71亿元调整为102.71亿元,收支仍保持平衡。

本次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经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将按照国家关于政府债务限额及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有关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债券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同时,区财政局将统筹安排财力,承担和落实本级债券的还本付息责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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