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8 09: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关键零部件绿色制造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开发区JK02-03-c2a地块

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

华朔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是一家专业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现因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150000万元,利用位于鄞州区经济开发区JK02-03-c2a地块新建厂房(厂房由“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结构件制造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集成化壳体制造项目”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厂房建设),实施“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关键零部件绿色制造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可年产85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关键零部件。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有熔化、压铸、热处理、机加工、喷砂、焊接、清洗、钝化、浸渗等。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采取相关环保措施。

本项目废气:熔化烟尘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保温烟尘、压铸脱模废气经水喷淋塔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热处理天然气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机加工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改善车间环境;喷砂粉尘经二级水喷淋塔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浸渗废气、浸渗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浓水及锅炉排水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噪声:本项目通过车间合理布局、设备隔声减振、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固废:本项目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5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5-18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88225125      传真:  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