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关于云龙中学新建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2023-05-15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信息来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于2022年9月14日至11月10日,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下称云龙镇政府)负责建设的云龙中学新建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该项目位于云龙镇石桥村,总用地面积404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06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1609平方米,地下室6451平方米,建筑标准为省Ⅰ类,含有实验楼、教学楼、综合楼、活动场馆、食堂等设施。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2622.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945.07万元。建设资金由云龙镇政府自筹解决。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提供的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施工的实际和财务收支情况,工程建设程序较为规范,基本符合现行基建法规的规定。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在项目建设前期管理、投资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须纠正或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表土剥离及塘渣填筑工程管理不够到位 1.监理工作不够到位。审计发现,监理日志,瓦砾、建渣和塘渣填筑数量记录和测量数据均存在缺失,无路基板(钢板)使用数量及时间详细记录,导致后续造价结算基础资料欠缺。 2.结算签证依据不足。该项工程结算中,云龙镇政府对施工单位提出、经监理签字的钢板使用数量(1200块)、使用时间(60天)和填筑物下陷量(20cm)予以签证确认。审计发现,钢板无进退场及使用情况记录和现场签证,且根据现场照片,瓦砾、建渣填筑完成(43天)现场几乎无钢板,瓦砾、建渣填筑完成后无场地标高复测记录,难以计算实际下陷量,签证内容缺乏依据。 3.填筑面积多计。审计发现该项工程结算报告未扣除未填筑部分(如东南角小树林处)工程量,涉及金额约22万元。 4.塘渣填筑质量把关不严。审计根据渣土运输车辆GPS数据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将瓦砾、建渣当做塘渣进行填筑现象。 (二)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 1.部分招标文件编制不够严谨。⑴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时,已完成初步设计,但招标文件仍包含了办理方案设计批准手续、管理场地平整、对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进行初步验收等服务内容及费用。⑵运动场工程招标文件规定工期120天,工期提前奖励1000元/天,无限额。根据总包工期计划,该项工程施工时间计划240天,提前完成也需等待总包关键工序完工,才能综合验收,无必要设置提前竣工奖励。 2.部分招标控制价审核把关不严。如总包工程招标控制价4#、5#楼装修工程技术措施费中满堂脚手架组价错误,涉及金额约15万元;1—3#楼场地自然地坪相对标高清单描述有误,造成组价有误及土方外运多计,涉及多计金额10万元。运动场工程暂列金30万元与总包合同中32.7万元同为旗杆、体育、休闲设施,重复列项。沟槽碎石回填多计,“塑胶跑道”清单描述遗漏“运动场划线”内容。 (三)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履职不够到位 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决结算审核等内容。审计发现,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职责履行不够到位,如:对概算审核不够严谨、导致概算编制存在漏项;对已发生的个别工程变更联系单造价未及时进行签证确认、对已完工的个别单项工程未及时进行结算审核;在运动场项目中投资控制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未及时提出塘渣利用合理方案。 (四)前期围挡未有效利用 云龙镇政府在项目前期分别对场地东南侧、西北侧进行围挡施工,共720米,支出费用17.91万元,其中材料费12.9万元。但项目总包单位进场时将所有围挡全部拆除,围挡拆除后堆放在现场,云龙镇政府未及时利用或残值回收。 (五)内控制度不够健全 云龙镇政府虽制订了《云龙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但未正式发文,且部分条款已与实际工作不符,如《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监理工作的原则和程序。重大项目监理必须单独实行公开招投标,不得随意委托,也不得以全过程咨询或联合体等形式确定监理单位”,实际该项目监理纳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 三、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鄞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云龙镇政府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委托相关单位对塘渣工程重新结算,核减93.18万元,并根据合同约定对该项工程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情况追究违约责任,涉及监理服务费1.98万元。截至目前,95.16万元已全部收回。对招标控制价不合理内容进行签证调整,旗杆、休闲设施等重复列项内容进行签证明确。将围墙拆除的彩钢板进行整理集中保管。制订《云龙镇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建设项目现场管理。 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2023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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