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虹麓路 527 号 | 宁波协同服饰有限公司 | 现因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237万元,租用宁波天工巨星工具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虹麓路527号的D幢厂房进行“年产200吨塑料制品项目”的生产,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200吨塑料制品。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采取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气: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拌料粉尘和破碎粉尘减少车间门窗开启频次,自然沉降。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宁波天工巨星工具有限公司园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 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固体废物:废包装袋收集暂存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含油抹布、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噪声:加强日常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5月15日至 2023年05月19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5-12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88225125 传真: 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