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宋韵太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日期: 2023-04-04 10:11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函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宋韵太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统一项目代码:2303-330212-04-01-356541)项目建议书兼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包括宋韵太白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宋韵文化街建设工程、宋韵三塘旅游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共3个部分。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宋韵太白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景区道路改造4.7公里,配套服务用房改造3050平方米,宋韵展示基地改造9800平方米,古道改建1600米等;宋韵文化街建设工程,改造茶文化体验馆、乡贤名人馆5800平方米,生物多样性馆、非遗文化馆4000平方米,汉服馆、书店1010平方米,牌坊等其他零星改造;宋韵三塘旅游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游客集散厅、乡村体验站、乡间小筑等改造1686平方米,景区停车场改建1100平方米,新增停车位60个,天童岭及弥驼寺古道改造5180米,三塘古道改造6021平方米,古树桃源区改造52000平方米等。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59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848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和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按有关法规、规章开展招标工作。 为协助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我局采取容缺审批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此复。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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