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救在身边·安老护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3-04-13 16:03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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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民政办):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养老服务应急救护工作体系,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应急救护能力,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宁波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市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实施方案》(甬党办〔2022〕41号)及鄞州区《贯彻落实<宁波市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等相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实际,现将《鄞州区“救在身边·安老护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鄞州区民政局 宁波市鄞州区红十字会 2023年4月11日 宁波市鄞州区“救在身边·安老护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市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实施方案》(甬党办〔2022〕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我区“救在身边·安老护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内容和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应急救护技能,完善养老机构(含康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应急救护资源部署,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行动目标 (一)应急救护培训率和持证率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和家院互融政府购买服务承接机构要每年制定计划,确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的场次、内容和授课方式。对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护理服务人员开展救护员培训,并选择优秀持证人员开展救护师资培训。到2025年,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应急救护普及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护理员救护员持证率达到70%。 (二)应急救护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在养老机构(含康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配备急救箱、AED、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到2025年,20%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康养机构)建有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或应急救护培训师工作室。100人以上的养老机构,原则上要配置1台以上AED或应急救护一体机,少于100人的养老机构可配置急救箱。 三、工作举措 (一)分阶段推进培训 第一阶段(2023年3月至2023年底):积极申报鄞州区养老护理员培训暨养老应急救护员培训报名工作,将应急救护员认证工作作为养老护理员培训中的重要一环来抓,确定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的场次、内容和授课方式,并同步开展培训。 (二)配备必要急救设备。通过财政拨款、慈善捐助等方式筹措经费。当前鄞州区共有养老机构22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家,其中急救箱(包含酒精棉、纱布、绷带等常备药品)均有配置,100人以上养老机构有3家未配置AED或应急救护一体机,分别为鄞州怡康院、博美颐养院、嘉和颐养院,其中嘉和颐养院即将拆迁,其余2家计划于2023年完成配置;考虑华信颐养院与华信医院同址,选取华信颐养院为试点建设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并逐步推广,于2025年为共计4家养老机构配置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或应急救护培训师工作室。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行动小组。在区应急救护工作专班下设“救在身边·安老护老”专项行动小组,由区民政局牵头,区红十字会、区卫生健康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落实工作小组有关专项行动的协调推进,及时报告工作进展。 (三)落实经费保障。统筹相关领域财政资金,支持区民政局和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置AED、应急救护一体机、急救箱等急救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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