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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鄞州区统计局

    网站地址 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442475/index.html?number=A18
    机构简称 区统计局
    机构负责人 张景献
    机构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A座北楼四楼
    联系方式 0574-89295375
    传真 0574-89295439
    监督部门 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74-89295281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2:00 14:00-17:30)
    机构职能

    区统计局是主管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统计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省市统计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区级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镇(街道)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区情区力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区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做好全区人才资源统计工作。

    (五)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六)统一搜集、整理、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和协调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九)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管理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区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