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硝烟”毁“年味”,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交出满意答卷
燃放烟花爆竹是过春节的传统习俗,然而放到当下的社会环境来看,这项习俗的背后也存在着污染环境、引发火灾等涉及卫生、安全问题。相较往年,宁波市对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对相关违法行为给予了更大的打击力度。比如商家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禁止经营烟花爆竹类产品,普通居民禁止在划定的烟花爆竹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上述情况一旦被执法部门查处,当事人将会被追究行政违法,甚至是刑事违法的责任。
今年一月至二月上旬,正值年关佳节,是年味最足最浓的时候,为了让辖区的市民朋友们能够安心、平安过一个好年,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久久为功,早在1月4日,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就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和文件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宣传工作,逐家对禁放区内沿街店铺签订《鄞州区烟花爆竹禁放区沿街店铺禁燃禁售告知书》,开展主要城市道路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宣传,加强了政策宣传力度。另外,为了扩大宣传范围,保障宣传效果,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制作完成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单1000余份,均已在宣传活动中发放。
在发放告知书和温馨提示单的过程中,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队员们着重对商铺经营者讲解了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效地提高了市民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了意外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截至目前,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共立案处罚涉嫌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案件3起,与去年的18起相比数量有明显下降,这也意味着今年的宣传工作卓有成效,为后续同类案件的处置积累了实战经验。
看似小巧的烟花爆竹却有着巨大的威力,尽管在节日里能增添许多氛围,却也能造成不可估量的破坏,因而它的监管问题需要更加重视,确保生产、销售和燃放的各环节都能够合法合规。即便春节已过,但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打击各类烟花爆竹相关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将不会松懈,严防辖区内各类事故和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