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市场监管局科学制订年报计划促进年报工作质量提升
发布日期: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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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年报是市场主体每年需要办理的事项之一,时间节点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年报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尽早年报可累计社会信用,在享受政策扶持、获批银行贷款、达成商业合作等方面获得便利。
对于企业年报信息公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相关部门也有严格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有关信息的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处相应罚款。此外,企业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为进一步推动2022年度年报工作,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年报质量,鄞州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媒体新闻、微信群短信群发通知,借助年报窗口业务指导、客服咨询电话4008884636、专人在线咨询等多形式联系市场主体,多渠道跟进指导经营主体年报工作。同时,科学制订年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推进节点及任务指标,压实各级责任目标,采取周通报、月总结完成情况,通过“精准年报”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分类分时完成年报填写,切实提高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社会知晓率,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建立专人负责,落实跟踪年报质量,每月按比例对已完成的企业年报进行质量抽查,重点针对零申报企业数据逻辑关系及重要指标进行确定,对发现错误信息或与实际不符内容,及时联系重新填报。同时对年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联系专业人员第一时间予以解决,确保年报准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