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13 08:4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200万套智能家用空调和1200万套电子控制器生产线技改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明光北路1166号

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拟分别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产1200万套智能家用空调和1200万套电子控制器生产线技改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场所(A区、B区、C区)和原属于智能家用电器公司的D区进行的改扩建。新增注塑机、造粒线、补胶设备等生产设备;以淋涂线取代喷漆线;并对部分项目进行环保设施的提升改造。

1、废气治理: 造粒废气采用上方设置集气罩的方式收集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 喷塑粉尘进入喷塑线自带的粉尘回收系统收集,经滤芯过滤处理后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排放。 烘道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排放。 热洁炉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纤维吸附的方式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后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排放。 丝印废气集气罩收集后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排放。 高速冲压废气通过设备直接连接收集后,经冷凝+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脱脂废气通过设备直接连接收集,经喷淋处理后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排放。 C3车间、C7车间的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滤筒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2车间的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排放。 回流焊废气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排放。 波峰焊废气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排放。 涂胶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排放。 淋涂区域整体密闭,淋涂废气采用设备直接连接收集,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排放。 补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淋涂废气一并处理排放。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A1车间硅烷化废水、弯管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B6废水处理站处理后50%回用于硅烷化线,50%最终通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D2车间硅烷化废水以及载具、钢网、刮刀清洗废水经D2废水处理站处理后50%回用于硅烷化线,50%最终通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做好设备维护和检修,避免因设备故障引起的非正常高噪声;②做好设备固定和减震,控制噪声源强;③针对室外噪声源做好隔声、减震措施。 4、固废治理: 一般工业固废(废滤网、金属边角料、废塑粉、热洁炉残渣、废锡渣)暂存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危险废物(柴油罐清洗废液、废皂化液、废火花油、废挥发油、废弃电路板和废电子元器件、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网布、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含皂化液金属屑、造粒冷却废液)收集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排放可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恶臭污染因子主要为VOCs废气中的少量二甲苯等特征因子,由于废气排放浓度较低,且本项目不涉及嗅阈值较低的恶臭物质,因此恶臭气体对所在地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类比同类项目,排放口和厂界臭气浓度可做到达标排放。 废水总排放量较小,预处理后废水水质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负荷冲击,废水进入栎社净化水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处理后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的排放限值) 本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2

空调股份智能化制造建设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明光北路1166号

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16080万元,建设“空调股份智能化制造建设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均为依托现有生产场所(A区、B区、C区)和原属于智能家用电器公司的D区进行的改扩建。新增补胶设备等生产设备。

1、废气治理: 造粒废气采用上方设置集气罩的方式收集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 喷塑粉尘进入喷塑线自带的粉尘回收系统收集,经滤芯过滤处理后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排放。 烘道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排放。 热洁炉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纤维吸附的方式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后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排放。 丝印废气集气罩收集后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排放。 高速冲压废气通过设备直接连接收集后,经冷凝+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脱脂废气通过设备直接连接收集,经喷淋处理后通过15m及以上排气筒排放。 C3车间、C7车间的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滤筒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2车间的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排放。 回流焊废气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排放。 波峰焊废气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排放。 涂胶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排放。 淋涂区域整体密闭,淋涂废气采用设备直接连接收集,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排放。 补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淋涂废气一并处理排放。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A1车间硅烷化废水、弯管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B6废水处理站处理后50%回用于硅烷化线,50%最终通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D2车间硅烷化废水以及载具、钢网、刮刀清洗废水经D2废水处理站处理后50%回用于硅烷化线,50%最终通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做好设备维护和检修,避免因设备故障引起的非正常高噪声;②做好设备固定和减震,控制噪声源强;③针对室外噪声源做好隔声、减震措施。 4、固废治理: 一般工业固废(废滤网、金属边角料、废塑粉、热洁炉残渣、废锡渣)暂存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危险废物(柴油罐清洗废液、废皂化液、废火花油、废挥发油、废弃电路板和废电子元器件、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网布、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含皂化液金属屑、造粒冷却废液)收集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排放可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恶臭污染因子主要为VOCs废气中的少量二甲苯等特征因子,由于废气排放浓度较低,且本项目不涉及嗅阈值较低的恶臭物质,因此恶臭气体对所在地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类比同类项目,排放口和厂界臭气浓度可做到达标排放。 废水总排放量较小,预处理后废水水质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负荷冲击,废水进入栎社净化水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处理后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的排放限值) 本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

年产40万台智能商用空调及配套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明光北路1166号

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分别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产1200万套智能家用空调和1200万套电子控制器生产线技改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场所(A区、B区、C区)和原属于智能家用电器公司的D区进行的改扩建。新增注塑机、造粒线、补胶设备等生产设备;以淋涂线取代喷漆线;并对部分项目进行环保设施的提升改造。

1、废气治理: 铜管车间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文丘里洗涤塔处理后通过4根24m高排气筒排放(依托现有);两器车间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文丘里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依托现有);总装车间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依托现有)。 喷塑粉尘通过风机从喷柜底部抽吸进入配套的粉尘处理装置(旋风分离器+滤芯过滤),再通过1根24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新建)。 固化废气和烘干废气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通过1根24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新建)。 冲压废气通过车间整体收集,进入文丘里洗涤塔处理,再通过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依托现有)。 脱脂废气由密闭设备收集,经二级冷却后进入文丘里洗涤塔处理,再通过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依托现有)。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经排烟管道通至屋顶排放(依托现有)。 2、废水治理: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隔油+二级中和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MBR)处理达标后50%回用,50%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栎社净化水厂处理达标排入奉化江。 3、噪声治理: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做好设备维护和检修,避免因设备故障引起的非正常高噪声;②做好设备固定和减震,控制噪声源强;③针对室外噪声源做好隔声、减震措施。 4、固废治理: 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除尘器清理粉尘、除尘器滤芯、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暂存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冲压油、污泥、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收集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排放可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恶臭污染因子主要为VOCs废气中的少量未聚合单体,由于废气排放浓度较低,且本项目不涉及嗅阈值较低的恶臭物质,因此恶臭气体对所在地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类比同类项目,排放口和厂界臭气浓度可做到达标排放。 废水总排放量较小,预处理后废水水质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负荷冲击,废水进入栎社净化水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处理后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的排放限值) ,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综上,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2023-12-13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4-88225125      传真:  0574-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